我們支持通姦除罪化!

Posted by 大頭牡羊 on 2020-03-31 19:11:20
很興奮的來跟大家分享——
波栗打開開第一次參加記者會!!

真謝謝大家在「開放多重遇上通姦罪」問卷中熱烈響應,分享你的故事
我們已經遞交出法庭之友意見書囉!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9Ed-gCPogBZYn6nHX2V9ewNPCibaPk3o/view


附上熱騰騰記者會發言稿
 
波栗打開開資源網 召集人 許欣瑞
「開放式關係或多重伴侶,是在成員們彼此知情同意下,而協商出來不一定要遵守性忠貞的關係模式,延伸至婚姻,就是開放式婚姻。因為知情同意,所以合乎道德,因為是協商出來的,所以是親密關係民主化的印證與重要實踐。波栗打開開是台灣在地發展經營開放社群的組織之一。這次我們響應通姦除罪化的釋憲行動,也遞交我們的意見書,是因為這是我們社群成員的共同心聲。
 
不管有沒有提告,只要有通姦罪,就會在我們的關係中造成威脅,讓我們在關係中的權力不對等。因為通姦罪,我們有成員為了維繫關係平衡,只好選擇離婚。因為通姦罪,我們有成員即便有意願也有需求,卻選擇不婚。而他們關係都是我所見過數一數二美滿和諧的。
 
那麼通姦到底保障了什麼?為什麼我們需要因此遠離婚姻才能家庭和諧?
通姦罪也影響了我們在伴侶關係內的民主化協商,否定了我們在婚姻內的性自主與身體自主。我們認為,婚姻的和諧美滿來自尊重、溝通與協商,而不是以通姦罪來對性忠貞進行管制。試想,當我們多方在關係中溝通時,只有結婚的兩人,才握有提告通姦的權力,那這個協商如何在平等的基礎下進行?
 
因此,我們懇請大法官在審視通姦罪是否違憲的過程中,不要忽略我們社群的權益與處境,正視現代社會下,親密關係的轉變,以及判斷婚姻關係中的真正價值與需求。我們再次強調,伴侶間若會因婚外性行為,而意見不一致,應該回到伴侶溝通與協商上,感情關係無法透過任何法律強行維繫;若真的需要法令的保障,應該依循民法請求,而不是透過刑法介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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